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17-0013-1 生成日期: 2017-03-31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函〔2017〕16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组织2017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军事课
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扩大军事课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学改革成果向中西部省份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辐射,教育部决定2017年度继续组织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军民融合为主线,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军事课教师队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增强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国防观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培育广大青少年继承光荣传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青少年综合国防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军事理论教学。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等内容为重点,组织骨干教师赴普通高等学校讲授至少8个学时的军事课、赴高中阶段学校开设军事知识讲座。

  (二)军事课教师培训。落实《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对当地军事课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能力素质,鼓励教学名师交流讲学,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切实缩小区域、校际差别,提升中西部地区军事课教学水平。

  (三)结对子义务“讲故事”。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军地院校离退休老同志赴院校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对子义务“讲故事”,培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潜移默化的继承光荣传统、自强不息等精神,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调研。落实《关于完善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紧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发展,突出问题导向,以数据和事实说话,对当地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三、授课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国防大学、空军指挥学院、装甲兵技术学院、重庆通信学院等军地院校。

  四、组织实施

  本次巡回授课由授课单位组织实施,由国防大学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包括审定题目、组织试讲、确定时间、汇总调研报告等。所需军事课骨干教师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从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宣讲团专家库中遴选,商其所在单位同意后派出。

  2017年4月至11月重点赴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0省(区)授课(详见附件1),重点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倾斜。

  五、有关要求

  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列入《2017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点》,按年度持续举办。请内蒙古等20省(区)教育厅推荐省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各2所,请吉林省、安徽省、重庆市教育厅(教委)推荐授课单位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所,北京市8所,务必于4月23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推荐表报授课单位(见附件2、3)。其他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可商国防大学统筹安排。联系方式: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李富兵,电话:010-66096474。

  附件:

  1.2017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计划

  2.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推荐表

  3.结对子义务“讲故事”推荐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