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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19-0002-1 生成日期: 2019-01-10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函〔2018〕95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
运动特色学校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
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
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8〕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冬奥会筹办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小学生奥林匹克教育计划》的有关要求,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提高校园冰雪运动普及水平,丰富体育教学活动内容,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决定在全国遴选建设一批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学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遴选,树立一批校园冰雪运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先进典型,推动广大青少年普及校园冰雪运动,促进青少年对冬奥会和冬残奥项目知识的了解和兴趣的培养,不断丰富体育教学活动内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冰雪运动教学、训练、竞赛和条件保障体系,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包容性发展理念,夯实冬季运动青少年基础,增强青少年体质。到2020年,计划遴选出2000所特色学校,到2025年计划遴选出5000所特色学校和700余所示范学校。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面向各地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遴选。第一阶段分三年完成(2018—2020年),第二阶段分五年完成(2021—2025年)。重点是开展冬奥会及冬残奥会项目、传统民俗冰雪项目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项目的学校。

  (二)遴选原则

  1.提高站位、立足长远。普及和加强学校冰雪运动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于中长期发展,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引导,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努力争创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

  2.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遴选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向有利于冰雪运动开展的地区和城市倾斜。布局要合理,要有利于区域竞赛活动开展和冰雪运动的普及。

  3.多元发展、创新举措。缺乏冰雪运动开展条件的地区,应多元化开发与冰雪运动关联度较大的项目,广泛开展冬令营、冰雪体验等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鼓励南方地区城市中小学积极与冰雪场馆或冰雪运动俱乐部建立合作,促进青少年冰雪运动普及发展。

  (三)遴选条件

  1.特色学校:凡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基本要求(试行)》(附件1)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

  2.示范学校:凡符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基本要求(试行)》(附件2)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

  (四)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学校,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2),并将申报报告及相应的支撑材料等(附电子版),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部门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基本要求(试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基本要求(试行)》,组织专家组对本地申报学校的申报表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列为遴选对象。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3.综合认定。教育部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经向社会公示后,最终确定入选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政策支持

  (一)对最终认定的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分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

  (二)教育部对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在校园冰雪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师资培训、选送学生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并将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建设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优先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冰雪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鼓励各地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基本要求,开展本地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建设工作,形成建设梯队。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原则,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基本要求(试行)》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基本要求(试行)》,认真撰写申请报告,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实施一票否决。

  (二)教育部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开展调研和督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按照校园安全有关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冰上、雪上运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科学合理评估安全风险,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学校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请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6)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请将2019—2021年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遴选计划的数量和师资培训计划一并报送教育部。

  (五)联系人:许弘 蒙延荣

  联系电话:010-66097180

  电子邮箱:zhuhongsong@moe.edu.cn

  附件:1.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基本要求(试行)

     2.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基本要求(试行)

     3.全国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申报表

     4.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5.全国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6.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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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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