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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军事课教学展示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16-0016-1 生成日期: 2016-06-24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函〔2016〕20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根据《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教育部决定继续举办2016年军事课教学展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
军事课教学展示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探索建立学生军事营地育人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决定继续举办2016年军事课教学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兵役法》明确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育青少年学生国防观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综合军事素养为重点,切实发挥学生军事训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参加单位

  (一)列入《教育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教体艺〔2013〕1号)学生军事训练改革试点的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6省(市)的相关高校。

  (二)其他省(区、市)高校和部属各高等学校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

  三、参加人员

  2014年秋季入学并已接受过军事训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各参与高校应指派1人带队。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体卫艺处可指派1名负责同志担任本省领队。(具体参加人员详见附件1)

  四、展示内容

  (一)军事理论教学。以国家安全战略环境、我军武器装备现状与发展、当前国际战略格局和世界军事发展形势为重点,由国防大学、空军指挥学院选派教员进行集中授课。

  (二)军事技能训练。分别在江苏省、四川省组织学生进行识图用图、无线电测向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军事课教学展示列入《2016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点》,每年举办一次。各参与高校要把军事课教学展示作为检验学生军事训练效果、创新发展学生军事训练形式、内容和方法的重要抓手,周密安排、科学筹划,确保工作开展安全顺利圆满。

  (二)教学展示期间,住宿和伙食等由教育部专项经费列支,交通费自理。

  (三)各参与高校要做好参与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事前应征得参训学生及家长的书面同意,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2)报送承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按要求直接报送承办单位。联系方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刘诗尧,电话:010-66096474。

  军事课教学展示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附件:

        1.2016年军事课教学展示工作计划

        2.2016年军事课教学展示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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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7-04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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