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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首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3-07-2013-0006-1 生成日期: 2013-05-2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社科厅函〔2013〕7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决定建立首批12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首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
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 号)精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经有关省(市)教育部门和相关高校申报,决定建立首批12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各依托单位和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立“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 旨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活动制度化。“实践基地”建设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为主题,以组织社会实践和研修活动为主要内容,整合当地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教育资源,形成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社会实践路线。成为学习、研究、宣传、开发、利用这些教育资源,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交流平台、科研阵地和人才库。为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成长、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1.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开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暑期社会考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社会考察等教师实践研修活动。

  2.接受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委托,组织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教育资源的研究,加强相关理论探索和创新,深化教育效果,培养专门人才。

  4.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专题研究,为教育部和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咨询。

  5.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三、组织管理

  教育部社科司负责“实践基地”管理。围绕“实践基地”建设与发展,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给予政策支持。协调制定全国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计划、确定社会实践路线。组织专家对“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运行状况及工作成效等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各“实践基地”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等。

  “实践基地”所在省(市)教育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协助做好指导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相关政策支持。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所在省(市)教育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依托高校(单位)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同志组成。

  各依托高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设立“实践基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可设在本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或马克思主义学院。充分发挥本校(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和研究成果的作用,整合当地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教育资源,形成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社会实践路线。制定本“实践基地”的中长期建设计划和每年开展活动的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为“实践基地”配备精干、得力的组织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加强对“实践基地”的指导、检查和协调,帮助“实践基地”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类实际问题和困难,每年向教育部社科司报送“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

  四、经费保障

  教育部社科司委托开展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暑期社会考察经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社会实践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实报实销,支出经费由教育部社科司审核后拨付。“实践基地”承办各地各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考察活动费用由基地与委托单位协调解决。“实践基地”日常运转经费由有关省(市)教育工作部门、有关高校共同承担。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加强与“实践基地”的联系,委托“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3日

附件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名单

  1.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河北),依托单位:河北师范大学

  2.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上海),依托单位: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

  3.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江苏),依托单位:苏州大学

  4.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浙江),依托单位:嘉兴学院

  5.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江西),依托单位:井冈山大学

  6.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福建),依托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7.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湖南),依托单位:湘潭大学

  8、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山东),依托单位:临沂大学

  9.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广东),依托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10.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四川),依托单位:四川大学

  11.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贵州),依托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12.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陕西),依托单位:延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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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6-0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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