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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0-04-2018-0006-1 生成日期: 2018-02-22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师厅〔2018〕3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做好2018年“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进行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
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做好2018年“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培训规划设计,落实扶贫攻坚任务

  各省(区、市)教育、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培训专家团队、培训管理者专题研修,为教师校长培训规划和实施提供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服务科教兴国、乡村振兴、军民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突出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统筹做好本地区教师校长培训总体规划,按计划、分步骤完成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全覆盖的攻坚任务,集中优质培训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校长素质能力。科学统筹项目区县覆盖范围,倾斜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教师培训,尤其是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新增项目区县以贫困县为主,制订省域内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发挥省级项目办和培训专家团队作用,开展教师培训专项调研,形成本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做好2018年度教师培训项目规划,将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报送教育部审定。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电子台账制度,明确工作时间表和完成时限,大幅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二、加强重点领域教师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2018年,继续实施“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国家和地方分层设计、分类实施。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示范性项目,包括培训团队高级研修、名师领航研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骨干校园长培训、网络研修创新等项目。加大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力度,针对当前幼儿园规范办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的能力和水平。创建一批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以省级教师培训团队、骨干教师校长为重点培训对象,培养一批优秀培训专家和“种子”教师,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凝练一批“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先进模式,为各地科学有效开展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提供典型示范和资源支撑。

  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工作坊研修、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五类项目,以乡村教师校长为重点培训对象,以“减负增效”为实施原则,对接乡村教师校长实际需求分类开展培训。培训团队研修旨在“育种子”,打造乡村教师培训团队;送教下乡培训和工作坊研修旨在“促常态”,建立骨干引领全员培训机制;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旨在“抓重点”,突出“雪中送炭”和“关键少数”。幼师国培项目旨在“补短板”,以师德修养、幼儿保育与教育、依法规范办园为重点,通过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等各级培训,对民办幼儿园园长进行一轮规范办园的全员培训。

  三、择优打造培训品牌专业,凝练培训先进模式

  遴选具有较强学科优势、丰富培训经验、较高培训研究水平的优质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重点选树、分科打造一批示范培训基地和品牌培训专业,使其成为精品培训项目的“大本营”。落实“国培计划”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开展示范性项目承担机构资质动态调整,择优遴选一批工作基础良好、专业优势突出、教师校长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任务。对培训工作绩效考评优良的培训机构采取2至3年周期性项目制,探索开发适用于本学科教师的培训模式和培训资源,开展培训管理和教学研究,提供学科教师培训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学科教师培训制高点。各省(区、市)要落实项目协同申报与实施机制,下移培训组织实施的重心,鼓励具备资质的教师培训机构会同地(市)级、县(区)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联合申报、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项目,完善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启动“国培示范区(校)”“国培示范专业(课)”建设,提出培训改革奋进之笔,完成培训成果得意之作,遴选并推广“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四、模块化设置培训内容,按需开展针对性培训

  各省(区、市)、各培训机构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教师校长国培的首要内容,设置培训课程专题,贯穿教师校长培训全过程。要将师德师风、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儿童保护法律教育、财经素养等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专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等培训项目,增强教师的师德修养、法治观念、价值认同和信息化素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其作为培训需求调研、培训主题确定、培训目标分解、培训课程开发和培训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明确教师分级培训目标,开展教师能力诊断,优化教师培训内容,实施有针对性地培训,增强教师参加培训的获得感。依据乡村教师校长培训指南要求,落实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的目标任务,对接基础教育教学一线和课程教材,围绕重点解决乡村教师校长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分层、分类、分科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块内容。优化培训课程结构,实行任务驱动教学,突出教师参与,强化教师实践,确保实践性课程比例不少于50%。

  五、改革创新培训方式,增强教师培训实效性

  各省(区、市)、各培训机构要推行集中培训、网络研修混合式培训方式,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有效缓解工学矛盾,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和训后跟踪。加强骨干培训者参训选派管理,为参训学员搭建训后学以致用的平台,注重参训学员培训能力提高和协作帮扶意识,培训类课程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0%,跟岗实践课时原则上不少于1/3。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置换等方式,将乡村教师培训团队与师范生实习支教统筹实施。送教下乡培训项目要进一步增强区县主体责任,聚焦培训主题,加强对参训教师的精准诊断、对症示范和对比研磨,落细落实培训环节,切实改进课堂教学,推动与校本研修的有效衔接。工作坊研修项目要从项目区县网络研修的技术条件出发,合理安排研修任务,切实落实线下研修要求,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建立教师学习共同体;重视精品培训资源建设,遴选适应乡村教师需求、契合教育教学实际的精品案例资源和适用素材资源,探索基于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的培训新业态,促进教师常态化学习。访名校项目要进一步突出“雪中送炭”,对参训机会较少的乡村教师提供高水平培训。着力抓好新周期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六、改进项目组织实施,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

  改革示范性项目实施流程,采取先调研培训需求,再按需设计项目、确定规模名额,优化培训机构遴选方式,实行竞争择优和动态调整,加强培训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团队建设,实行项目信息化管理,精细把控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学员选派、培训课程、培训团队、绩效评估等全过程,提升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培训服务特点,确定适用采购方式,优化项目立项工作流程,缩短遴选评审工作周期,确保“国培计划”及时部署启动、按时保质完成。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29号)和《“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教财司函〔2016〕699号)要求,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统筹使用中西部项目与幼师国培项目经费,规范拨付流程,严控开支范围,加强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各类项目授课教师、工作坊主持人、项目管理团队成员按照工作考核结果计入教学工作量。各省(区、市)、各培训机构、学员所在学校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学员选派和考勤管理,教师校长外出培训期间受到伤害,应依法依规进行工伤认定。各培训机构、参训学员要强化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国培计划”项目平稳、顺利、安全实施。

  七、健全监管评估体系,确保项目实施绩效

  各省(区、市)要选拔培训实施经验丰富、熟悉培训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组建本省 “国培计划”专家工作组,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专家工作组对项目规划研制、实施过程的专业指导与督查评估,做到专家工作组每年对培训机构与项目区县的指导、检查与评估的全覆盖。教育部、财政部将采取专家实地调研、网络监测评估、学员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将项目执行效率、学员匿名评价结果等因素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对各省(区、市)、各培训机构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建立培训绩效公开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区县和培训机构遴选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各省(区、市)要尽快完成2017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围绕“国培计划”项目规划设计、协同机制实施、培训模式创新、培训内容改进、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形成 “国培计划”评估总结报告。同时,抓紧完成2018年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及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规划研制等工作,研究制订2018年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8年3月1日前将2017年参训学员信息、评估总结报告以及2018年项目规划方案等材料报送至项目办。

  附件:1.“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2.“国培计划”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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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13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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