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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信息索引: 360A02-04-2017-0026-1 生成日期: 2017-08-2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政法函〔2017〕17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北京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

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章程
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教政法函〔2017〕17号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关于申请审定核准〈北京大学章程〉的请示》(北发〔2017〕39号)收悉。

  经审核,你校对《北京大学章程》第三十九条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部政策法规司备案。

  特此批复。

教育部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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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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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4号(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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