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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2018-05-10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山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西藏自治区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西藏自治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西藏自治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西藏自治区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西藏自治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西藏自治区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组织国家级媒体对西藏自治区学校美育改革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二、西藏自治区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依据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要求,保证美育课程计划的落实,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培养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艺术特长。探索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相衔接的中小学美育课程体系,以音乐、美术课程为主体,融入民族舞蹈、藏文书法、藏戏、唐卡绘画等民族、民间文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形成本地区、本学校的特色和传统。

  (二)加大美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区内高校为主、区外师范院校为辅,结合西藏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美育师范生培养计划。根据每年美育专业师范毕业生数量,在公开招录计划中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重点向乡村学校和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员、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通过置换脱产、短期集中、送教下乡、校本研修与网络研修等多种形式开展美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将美育教师纳入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开展美育教师送教下乡、支教等活动。加大美育教师表彰力度,在各级教育系统评优评先中,进一步向乡村学校和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美育教师倾斜。

  (三)保障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配置。各级财政、教育投入需保障艺术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已核拨到校的公用经费,在保证学校运转的基础上,向艺术教育倾斜,采用多种形式筹措资金用于改善学校艺术教育条件。

  (四)强化美育实践活动,实施课程化管理。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传承文化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等活动,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参与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西藏自治区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等情况与表现作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每3年举办一次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为优秀团体和个人建立专项档案。着力推进林芝市巴宜区、拉萨市林周县国家级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研究破解农村艺术教育难题,示范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农村学校美育工作发展。按照“一校一品” “一校多品”要求,2018年,将建成100所自治区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校和7个艺术教育示范县(区),全区7所高校均成立艺术社团。到2020年自治区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校达到500所,艺术教育示范县(区)达到50个。

  (五)促进偏远农牧地区学校美育发展。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农牧区学校艺术教育水平的提升,加强农牧区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师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农牧区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学质量。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以教育厅推行的“两台一标”为抓手,加强美育网络资源建设,加快推进农牧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边远农牧区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各级文工团或演出团体深入农牧区开展“送爱心、送教育、送温暖、送演出”活动。

  (六)加强美育监测、评价和督导制度。将美育工作列入自治区政府年度对各地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教育指数的考核指标,纳入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品质提升工程、艺术教育特色校和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督导评估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教育厅出台《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各级政府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督促各方面履职尽责,推动学校美育教育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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