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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开放大学,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的部署安排,现就2019年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2019年面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航空装备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化工与制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Web前端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详见附件1专业方向说明),分专业遴选首批100个团队建设立项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须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所列的立项条件。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在以下9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

  1.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省级推荐高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省级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或者国家(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 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3.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双高计划”省级推荐专业群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4. 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5. 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或订单培养专业;

  6. 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且应用效果好;

  7. 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8. 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

  9. 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可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行指委两个渠道申报,每所学校限报1个团队。

  (二)遴选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行指委依据教育部公布的遴选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推荐,每个省份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团队、行指委推荐每个专业领域不超过10个团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将推荐结果进行汇总,报送至教育部。行指委遴选推荐工作由行指委工作办公室(国家开放大学)统一组织实施。

  (三)评审立项。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推荐的团队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设单位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培育建设。团队建设立项单位根据本校本专业团队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进行为期3年的团队建设。围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组织团队教师专项培训,成建制、分批次选派教师出国进修,开展教改研究与实践。

  (五)考核验收。团队建设完成后,教育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四、其它事宜

  (一)迅速传达落实。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速将《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及本通知转发有关院校,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我司已通过高职院校校长联席会等途径,将团队建设相关文件发至相关高职院校。

  (二)学校材料报送。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于6月11日至6月20日登录教育部官网教师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0/)“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专栏“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上传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学校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通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学校可根据申报渠道咨询、获取用户登录信息。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

  (三)遴选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汇总推荐工作。填写申报书推荐意见、《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将学校申报书及汇总表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于7月5日前一并报送至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征宇,王国川,联系电话:010—575195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A座922室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39。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徐光伟,王克杰,王薇;联系电话:010—66096310,66097715,66097838;传真:010—66020522;邮箱:fzc@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附件:1.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2.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9年6月6日

来源:教师司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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