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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实践操作指南(第十八期)

2021-08-09 来源:政法司收藏

  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支持高校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经学科和产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加强专业建设信息服务,公布紧缺专业和就业率较低专业的名单,逐步建立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开展专业设置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专业,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或暂停招生。第十八期指南分别介绍山西省在制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河海大学在建立本科专业设置和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山西省:制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

  为加强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进一步扩大全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全省高校“一校一面” 特色发展,全面提升省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山西省特编制《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增设指南(2018-2020年)》(晋教高〔2018〕4号)。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必须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必须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彰显办学特色,逐步形成产教融合、科教一体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增设专业的基本原则如下:

  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高校要结合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积极调整服务面向,增设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升级、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改善民生急需的应用型专业,积极增设我省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特别鼓励设置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精准性。

  坚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对本科教学的投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强化专业建设运行过程管理,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参照,严格审查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开展好专业自我评估检查。

  坚持以特色发展为主线。要立足办学实际,统筹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以优势学科带动优势专业,推动专业类群发展,逐步形成办学特色、育人特色。

  二、鼓励增设专业

  根据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全省高校专业布点情况,鼓励增设与下列行业产业相关的专业:

  1.与轨道交通装备、煤机成套制造、重型机械制造、煤层气装备、煤化工装备制造、纺织机械制造、液压元器件、通用航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专业。

  2. 与风电、太阳能、煤层气发电、生物质能、电热能、智能化电网等新能源相关专业。

  3. 与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相关专业。

  4. 与高效节能产业、新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等节能环保产业相关专业。

  5. 与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生物育种、生物制造等生物产业相关专业。

  6. 与勘查抽采和储运利用等煤层气产业相关专业。

  7. 与电子信息制造、软件服务业、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信息化产业相关专业。

  8. 与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专业。

  9. 与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煤制乙二醇等煤化工产业相关专业。

  10. 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及相关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功能食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健身产品、体育产业、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相关专业。

  11. 与工业设计、人居环境、服务外包服务贸易、特色文化、动漫多媒体数字内容产业、特色农业、航空服务、质量管理、计量等公共服务行业相关专业。

  12. 与服务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供应链、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务咨询等消费行业相关专业。

  三、限制增设专业

  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就业率低专业和本省布点数超过10个的专业,提出预警,限制增设。具体如下表:

表1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限制增设专业目录(2018-2020 年)

 

 

布点数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财务管理、视觉传达设计、法学、环境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汉语言文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经济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体育教育、网络工程、音乐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生物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土木工程、学前教育、应用化学、自动化、安全工程、行政管理、机械电子工程、美术学、软件工程、物理学、物联网工程、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历史学、生物技术、通信工程

教育部公布就业率低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动画、知识产权、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商务、贸易经济、公共事业管理

布点数高+教育部公布就业率低

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音乐表演、生物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河海大学:建立本科专业设置和动态调整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管理,河海大学建立本科专业设置和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专业设置情况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专业规模、质量、效益与特色的协调发展。学校以传统优势学科专业为基础,围绕“水利向水拓展、河向海延伸”,通过学科专业交叉与渗透,带动相关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打造较为全面的学科专业群,并始终以水利行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体现鲜明的水利特色。

  一、建立新专业申报原则和条件

  学校本科新专业设置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需求;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新专业设置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限制申报的范围包括: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不足、基础不实的专业;如无特殊要求,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不宜申报。

  二、完善新专业设置程序

  学院自主提出新专业设置需求计划,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会同发展规划处、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单位,从社会需求、学校规划、就业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对新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最终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务会审定后向教育部申报。

  三、科学设置新专业

  落实专业设置自主权,主动适应国家发展需求、行业发展需求、学生发展需求以及学科发展需要,主动探索建设既对接需求又体现优势、具备良好学科基础的新专业。响应“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网络强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快建设和发展新型工科,设置国家战略新兴专业,培养引领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本科人才。2017年度,向教育部申报备案了“机器人工程”和“社会学”两个专业,其中“机器人工程”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新增的国家战略新兴专业。

  四、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与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专业调整机制,加强信息化数据互通、共享,对于建设水平持续低迷、招生就业情况欠佳的专业予以停招,对连续五年未招生专业计划予以撤销。2017年度,学校对5个本科专业暂时停招。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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