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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破”“五立”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2020-12-16 来源:《时事报告》收藏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也是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点。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是指导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利于全面牵引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总体方案》有四个突出特点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涉及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进行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任务协同推进。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立德树人、中国特色,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总体方案》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于各项评价改革任务始终,坚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具有鲜明的针对性。《总体方案》紧扣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抓住教育评价改革的“突破口”“关键点”,有针对性地推出相应改革举措,确保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扭转短视化、功利化倾向,推动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是突出顶层设计、统筹兼顾,具有鲜明的系统性。《总体方案》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整体设计,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同步设计改革举措,一体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全面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和大中小幼各学段,全面贯穿教、育、考、招、用各个环节,坚持远近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有效凝聚改革合力。

  四是突出科学有效、精准操作,具有鲜明的行动性。《总体方案》坚持把宏观战略部署与微观操作相结合,既立足当下、以教育评价改革驱动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也面向未来、通过教育评价改革带动营造教育良好外部环境,既强化正面倡导,也划定负面清单,明确了改革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使改革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径可行。

  改革明确五方面重点任务

  《总体方案》充分考虑教育评价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着眼于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分两个阶段提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第一阶段: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第二阶段: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总体方案》重点设计了五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做到“五破”“五立”。

  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提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具体要求,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是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明确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校等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引导学校改进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是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明确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出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教师科研评价,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是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明确提出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以及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五是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明确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发挥选人用人对于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钟文)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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