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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上下协同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2020-05-14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收藏

  甘肃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逐个堵住“漏洞”,坚决遏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现象,全面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跟踪督导、动态监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冲刺清零现场推进会、现场调度会、控辍保学工作视频会等,分管副省长亲自部署推进,省教育厅班子成员对重点县进行包抓和跟踪推进,指导督促各地各校将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定期督导机制,把控辍保学作为各级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将督导情况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建设“控辍保学动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统计管理数据,对重点地区学生出勤情况进行采集分析,全面掌握省、市、县三级控辍保学动态情况,确保复学学生到校率。组建9个第三方核查组,先后4次对失辍学学生和劝返复学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培训指导,先后举办两次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700余人次,提升基层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制定义务教育控辍、筛查、保学工作流程图,编印《控辍保学工作手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系列读本等,帮助规范基层单位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协同联动、依法惩戒,建立健全劝返机制。建立教育、公安、扶贫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以县为主,对学籍、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比对,定期排查核实失辍学学生信息。充分发挥县乡村各级干部、学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作用,定期排查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及失辍学情况。开展开学季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对未劝返的失辍学学生采取“一对一、人盯人”办法,由乡镇、村社指定包抓干部逐一劝返。加强有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将每年2月和8月确定为全省“义务教育法治宣传月”,采取发放责任告知书、发送宣传短信、教师家访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在“甘肃教育”微信公众号设立“控辍保学”专栏,宣传控辍保学相关政策,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严肃依法惩戒,对批评教育后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监护人,由司法部门以“官告民”的形式敦促监护人送辍学学生复学。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严防因务工失辍学。

  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以县为主、市级统筹、省级指导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辍学时间、学业水平、年龄层次、家长和学生意愿等因素,对劝返复学学生进行分类安置,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建立学习帮扶制度,指定专人对复学学生进行帮助,防止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再次辍学。利用暑假时间对复学学生逐一开展家访,确保开学后按时入学。由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分别组建教育教学指导团队,定期对复学学生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探索实施“互联网+”师范院校支教模式,师范类高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农村深度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混合式支教服务,已覆盖25个中心校,辐射带动92个教学点,上课学生4.5万人次。大力实施“国培计划”、省级培训等教师培训项目,2019年累计培训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2万人次,有效提升全省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完善学习生活、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关爱和教育机制;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畅通入学渠道,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优化布局、加大投入,切实加强条件保障。制定《关于加强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家校距离、寄宿需求等因素,优化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2019年,筹措资金13.44亿元,规划建设1221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2019年投入35.17亿元,改善2446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8.8亿元,重点解决23个深度贫困县农村边远地区1025所中小学采暖问题和6000余名农村中小学教师住宿问题。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通过“特岗计划”为贫困地区补充4645名中小学教师,实施“三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支教计划,选派2679名教师到“三区”学校支教。2019年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3.68亿元,将人均月补助标准从不低于300元提高到不低于400元,有效保障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确保劝返复学学生学习有人教、生活有人管。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19年下达专项资金34.17亿元,受益学生287.2万人。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发放各类资助资金,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用发放交通补助、开通校车等形式为偏远地区走读学生提供便利。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学生等4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参照国家对同类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补助生活费,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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