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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申请资助无需居委会证明,教育民政扶贫数据共享认定资格

2019-07-11 来源:南都教育收藏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此前宣布,为了让学生少跑路,从今年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需要找当地居委会等部门在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有声音误读为,困难学校资助已取消认定环节。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希原在7月10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取消盖章,并不是指取消认定环节,而是通过其他方式灵活“把关”。 

  如何确保精准认定,做到应助尽助?陈希原称,将依靠信息管理系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实现相关数据共享。例如,联网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还有烈士子女等,可直接认定。 

  其次,通过了解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等途径来提高认定精准度。比如,要求学校在审核学生的申请时,综合考虑学生的日常消费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以及学生之间的民主评议等方式,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精准度。 

  同时,加强诚信教育,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申请时,一定要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不仅要收回发放的资助资金,还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取消证明,并不表示不要什么材料了,而是改成了个人承诺制,就是个人要对家庭经济状况做出承诺,大学生由个人做出承诺,未成年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做出承诺。我们充分信任我们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以在这里也希望广大的学生珍惜这份信任,对于个人承诺的事项,要真正做到诚实守信。” 陈希原表示。(南都记者 唐孜孜)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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