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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全区之力解决失学辍学问题

2019-10-15 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我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为目标,全力以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一、全面部署,高位推动

  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区党委常委会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西藏控辍保学的关注,把解决失学辍学问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解决问题的范围,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控辍保学作为解决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意见》(藏政办发〔2018〕17号),自治区副主席石谋军亲自抓控辍保学工作,要求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合力攻坚。自治区教育厅把控辍保学作为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头等大事,党组书记杜建功负总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厅长尼玛次仁挂帅抓具体工作,全区上下形成了攻克失学辍学突出问题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抓控辍保学摸清底数是关键。为全面掌握全区失学辍学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自治区教育厅以建立0—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库为切入点,以区域内户籍数据为底数,建立区市县乡四级数据库,初步掌握了适龄人口情况。对教育部下发的疑似失学数据、建档立卡疑似失学数据进行逐条信息核查,排查各类人群失学辍学情况。在排查的过程中,发动各乡镇干部、村(居)“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员对每一条数据进行核查,摸清每一条数据的真实情况,清除一人多户口、死亡、出国、实际年龄超过15岁或不足7岁等信息,确保每一条数据都能对应唯一的户籍人口。截至2019年7月底,利用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将教育部下发的疑似失学数据、建档立卡疑似失学数据核查结果和自治区0—15岁适龄龄儿童少年数据库进行比对,排查出全区0—15周岁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共计12062人,包括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1542人。

  三、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向七地(市)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藏教明发电〔2019〕1号),与各地(市)人民政府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明确工作标准和目标,逐项分解任务,压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教育厅向全区教育系统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藏教办〔2019〕12号)《关于切实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的通知》(藏教扶贫〔2019〕12号),就妥善安置劝返学生、提供学位保障、落实网上监测等明确意见,压实教育系统的保学责任。教育厅今年已召开了三次全区基础教育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视频会议,对各地(市)各县(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全方位安排部署,督促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和“四书制”等,同时督促各县(区)制订“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74个县(区)已全部完成方案制定。教育厅建立了控辍保学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和重点监测机制。各地(市)政府一把手亲自召集县(区)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县乡两级全面抓落实,调动教育、扶贫、公安、司法、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力量,与乡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开展劝学工作。广大基层干部对照控辍保学台账,深入各村,逐户逐人开展劝学,他们耐心宣传讲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耐心做家长和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增进群众共识,取得家长的支持。在广大基层干部卓有成效的努力下,全区劝返11860人、建档立卡1542人,还有202人因流动在外核查劝返困难等原因暂未劝返,全部为非建档立卡。

  四、细心保学,温馨留人

  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各学校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劝返学生的安置工作。对未入学的6—9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安排到小学一年级入学,统一注册学籍;对未入学的10—12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小学高年级入学,统一注册相应年级学籍并单独编班,按小学一年级要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对未入学的13—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在初中学校或中职学校注册学籍,集中开设职教班,组织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对小学辍学不超过两年的学生,根据辍学年级安排入学;对辍学超过三年以上的学生,视情况安排到小学高年级或初中、中职学校的职教班。对初中辍学不超过两年的学生,根据辍学年级安排入学或视情况进行补偿教育。各县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及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评估认定工作组,对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登记评估,一部分送入到地(市)特殊教育学校,重度残疾的就近安排学校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实现了所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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