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吉林省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实施方案

2016-02-23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收藏

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附件: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厅

2016年1月11日

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2018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吉林省“十三五”教育规划,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依法治校,更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我省职业院校管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在全省职业院校深入开展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五项行动,到2018年末,使我省职业院校现代管理制度更趋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明显提高。

  (一)政策法规、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学校常规管理,特别是在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学生管理、课堂教学、考试评价、实习实训、人身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管理要有效加强。

  (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按照国家级示范校的标准建立学校规章制度,通过培训等手段大幅提升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信息化管理手段广泛应用,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制度化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得到全面改善,办学活力显著增强。评选树立一批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典型学校。

  (三)质量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设立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全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分析和评价。管理状态“大数据”初步建成,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更加健全,实行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职业院校规范化管理行动

  1.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开职业院校招生信息,严禁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发布前应在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 规范职业院校学籍信息管理。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和《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监管,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

  3.推动职业院校教学标准落实。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完善职业院校各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组织过程管理、考核和评价。中等职业教育实行“2.5+0.5”的人才培养模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实行“4.5+0.5”的人才培养模式,每学年教学周不得低于38周(含校内外实习实训课程)。加强校内文化基础教学、实训教学和校外认知实习、教学实习,校外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加强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评价反馈。

  4.规范实习实训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落实学生实习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5.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6.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和学校财务风险意识,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学生资助、省拨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等的过程控制,防止和杜绝虚报序列或挪作他用。

  (二)实施职业院校内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1.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国家级中职示范校在2016年底前完成对学校章程修订,其他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上半年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或修订。并要报请教育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核批复程序。高职院校依据高教强省要求完成章程制定修订工作,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并实施。以建立健全学校章程为基础,理顺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2.进一步强化制度标准落实。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制订职业院校管理指导手册,为完善职业院校管理制度提供科学指导。 

  3.加强职业院校管理队伍培养培训。将管理能力培养列入省级职业院校干部、师资培训计划,科学制订职业院校各类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建立分层培训体系,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岗位胜任能力。

  4.规范管理人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

  (三)实施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1.加快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以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以建设省、市、县(市、区)、校相关数据互连互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目标,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

  2.提升管理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职业教育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促进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

  (四)实施职院院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

  1. 凝练校园核心文化。推动职业院校加强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学校核心文化建设,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通过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加强文化宣传和传播,发挥其在学校管理育人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开展校园文化评比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2.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开展院士、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校园活动,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3.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创新德育工作载体,利用学生入学、入团、入党、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加强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人身安全、风险防范等专项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五)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省级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平台,对全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分析和评价。定期开展教学督导、检查、评估,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2.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实施职业院校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实行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3. 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诊断改进和专业评估机制。统筹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诊改工作,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高职院校自主诊断和改进。制定和完善专业建设标准,加强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水平评估,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研究制订《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筹好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中有关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各职业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根据本方案要求,掌握重点任务推进节奏(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表见附件1),对照《职业学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见附件2),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有序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督查通报和跟踪问效机制。职业院校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和走访行业企业、社区、家庭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管理工作实效。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督查工作,遴选全省职业院校30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案例。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发挥科研在职业院校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加强职业院校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跟踪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发挥专题网站、新媒体和公共数据平台作用,全面开展行动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附件:

  1.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表

  2.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

(责任编辑:耿道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