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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质量年报制明年实施

2015-10-09 来源:《皖西日报》收藏

  本报讯据安徽教育网报道,根据教育部网站近日发布的《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我国将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这项期限为3年的行动计划提出在3年内职业院校管理状态“大数据”初步建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自我诊断、反馈、改进机制基本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更加健全,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完善。

  行动计划强调:要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强化人才培养全程的质量监控,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在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

  行动计划要求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包括诚信招生承诺活动、学籍信息核查活动、教学标准落地活动、实习管理规范活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财务管理规范活动。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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