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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职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2015-10-09 来源:《工人日报》收藏

  本报讯 教育部网站近日发布《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指出我国将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这项期限为3年的行动计划提出在3年内职业院校管理状态“大数据”初步建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自我诊断、反馈、改进机制基本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更加健全,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完善。行动计划要求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包括诚信招生承诺活动、学籍信息核查活动、教学标准落地活动、实习管理规范活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财务管理规范活动。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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