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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服务自治区发展战略

2019-09-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内蒙古自治区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摆在全区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从就业渠道、就业帮扶、就业引导等多个方面加强工作,推动实现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稳定保持在80%以上。

  抓好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体制。成立自治区实施创业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高等学校积极作为、社会各界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指导高校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落实高校书记、校长“一把手”责任制,整合就业、教学、学生、武装、团委、宣传等相关部门力量,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反馈,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将招生、培养、就业三项核心任务做系统性谋划和实施,探索完善高校“招生、培养、就业”良性互动机制,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质量整体提升。

  拓宽就业渠道,丰富就业岗位。加强基层就业宣传引导,支持大学生主动面向基层、面向农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生产一线就业,推动自治区相关基层服务项目年均招募高校毕业生总数保持在1.1万名左右。完善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国防现代化建设。注重发挥中小微企业的“容纳器”作用,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就业招聘活动,主动与天津、江苏等地优秀企业开展资源对接,努力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近三年,全区高校针对应届毕业生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用人单位宣讲会和小型专场招聘1万余场,提供岗位100万余个,毕业生数与岗位需求数之比达1:2.6。

  打造信息平台,创新数据服务。建设“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整合现有信息系统业务和数据,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就业信息精准推送、资源有效整合共享和信息高效动态反馈,为就业主管部门、高校、学生、用人单位构建起互联互通的工作平台。指导各高校不断完善招聘平台、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为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服务,实现就业服务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指导各高校认真做好就业情况统计和监测,切实提高就业数据准确度和真实性。以毕业生离校时间为节点,组织开展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等工作,从学科专业、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方向等不同维度进行对比分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加强就业帮扶,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专门文件,明确就业帮扶年度重点任务,并开展专项调研,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台账,根据毕业生就业意愿有针对性提供升学指导、推荐就业、定向招录辅导等精准帮扶。开辟“绿色招聘通道”,举办“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会暨困难群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帮助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实现精准对接。每年从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职位(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以来组织高校教师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就业创业工作培训576人次,实现《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全覆盖,切实提高全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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