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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提质校外规范 减负落下重锤

2021-07-25 来源:《光明日报》收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此前它曾数次登上年度教育热词。一方面,家长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有“刚需”,另一方面,无序甚至“无意义”的重复性课业不断侵蚀学生的课余时间。如何既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又能让学生从过重的负担中解放出来,是个难题。

  《意见》出台,“一方面提高学生在校内的学习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降低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依赖,另一方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无序经营,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记者。

  如何提升校内教育,如何规范校外治理,如何厘清边界、轻装上阵?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校内: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学足学好

  减负和“需求”并存,让“课业负担”成了教育领域的顽瘴痼疾。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顾明远告诉记者:“当前,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这会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学生整天埋头于作业,睡眠不足,又缺乏锻炼,体力下降。有一位校长告诉我,有的高中生,单杠引体向上做不了几个,跑步会昏倒。现在学生很多都有近视,甚至患有成年人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长此以往,很令人担忧。”

  顾明远进一步谈到,只有学生负担减轻了,心情舒畅了,对学习有了兴趣,学习效率才会提高,学习成绩才会提升,学生才会享受到学习的愉快,感受童年的幸福。

  “所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是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问题。负担减轻了,才能真正做到‘五育’并举,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顾明远说。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秉林表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只有学校教育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需求,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家长才能不给孩子报班培训。当然,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并不代表没有负担,任何学习活动与成就取得都需要有适当的压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也并不代表没有作业,课后练习包括重复性训练与实践性活动等都是检验知识理解与知识运用的重要手段。因此,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要深入研究‘减什么’,多样化探索‘如何减’,关键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变革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钟秉林说。

  《意见》要求,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意见》指出,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意见》发布,不少学生家长对此表示欢迎。北京市海淀区二年级学生家长李静告诉记者:“校外辅导是无奈之举,如果孩子在学校能‘吃饱’,回家做好预习复习就足够了,家长孩子都轻松。”

  李静表示,这个假期,她给孩子报名了学校的暑期托管,“身心从未有过的轻松”。

  校外: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以往的暑假,是各大培训机构火爆之时,但今年,河南、陕西多地对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了先全面关停重新评审合格后方可复课、暂停学科类培训等措施。不少教培行业的公众号推文用“严冬”形容这场整顿的力度。

  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表示,教育包括培训教育在内,从来都是一项崇高的公益性事业,天然的应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根本宗旨。“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受功利驱使和资本裹挟,为数不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面广量大的无资质培训机构,却偏离公益性办学宗旨,迎合一些不合理的社会需求,无视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应试为导向、以提分为目的,采取抢先学、超纲教、反复练等方式,纷纷面向在校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过度开展升学和考试学科知识培训活动。这不仅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加剧了全社会教育焦虑感,也一定程度冲击了素质教育、干扰了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董圣足说。

  当前,治理面广量大的校外培训机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意见》指出,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意见》指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对于培训机构的服务行为方面,《意见》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意见》对课程培训时长也作出明确要求。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意见》明确,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课后: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保障课后服务

  钟秉林告诉记者,课后,是教育治理的边界点。“最近,北京等多地的学校启动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校内课后服务从‘三点半’开始再延伸,在教育综合治理方面作出了新探索。”钟秉林说。

  记者注意到,在这个关键的“边界点”,《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说明,首先就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意见》指出,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意见》指出,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意见》还指出,学校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此前热议的“学生自己批改作业、互相批改作业”的方式也被《意见》明确制止。

  同时,在课后服务方面,《意见》作出充分说明。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在课后服务质量和渠道方面,《意见》指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在家校社协同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能否让教育轻装上阵?未来还应在哪些方面着力?“从长远看,只有进一步均衡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缩小教育差距,同时突出素质教育导向,优化教育评价方式,深化中高考改革,全面打破学校教育‘唯分是从’‘以分取人’和‘分分计较’的困局,才能从根本上纾解社会各界的教育焦虑,有效降低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在‘补差培优’方面的所谓‘刚需’。”董圣足说。(本报记者 姚晓丹 周世祥)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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