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福建:乡村教师可享工作生活补助

2016-01-06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 实习生 黄雪玲)乡村教师除了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还可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这是近日出台的《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提出的。

  福建决定实施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每年度预算安排体检专项资金,组织乡村教师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福建还将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的,试用期满后逐年退还最高2万元学费;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教师资助计划,所需代偿学费和资助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责任编辑:李春伟(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