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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

2020-12-02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为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征程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但必须正视的是,“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仍面临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建议》指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需求,更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出了多方位需求,既需要教育体系源源不断输送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坚持不懈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开发支持,也需要教育体系更好参与城乡发展服务消费、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在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方面,进行新的探索实践,进一步发挥高质量教育体系在国计民生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其着眼点在于提升质量,其内涵为促进高质量的教育公平与更公平的高质量教育。未来教育改革发展应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形成人人都有出彩机会的教育体系。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它从根本上保障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道路正确。要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党总揽教育全局、协调教育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的教育体制机制。抓住教育评价这个教育改革的牛鼻子,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观念、内容、标准和导向,彻底扭转过去“分数第一、升学第一、文凭第一、论文第一、帽子第一”的教育评价方式,引导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系统谋划,激发办学活力,让那些针对学生能力与综合素养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课程与教材体系建设等,真正成为教育改革创新的主流。注意教育相关领域改革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耦合性,以使教育改革举措可行有效。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建立面向人人的教育体制机制。

  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做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优质均衡,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达到高水平的均衡发展状态,教好每一个孩子,办好每一所学校。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普及普惠,确保幼有所育,保证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全面普及,着力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办学质量,做到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协调发展。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提升质量,切实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建设,同时创设良好高等教育质量生态,引领其他类型的高等教育提升质量、办出优势和特色。特殊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融合质量,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与特殊学校的专门教育相结合,保障特殊儿童的公平入学机会和教育质量。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转型升级,要把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而不是层次教育,形成横向相互连接、纵向融会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培养大批高素养专业化能创新的技能人才。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规范有序,科学推进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精准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形成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在线教育发展的关键在于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在线教育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在线教育的优势,推进终身学习的开展。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建立家庭、学校、政府、社会承担教育责任的体制机制。教育关乎个体发展,家庭幸福,也关乎国家强盛、民族复兴,是由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全社会都要担负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教育任务,家庭要切实履行教育责任,采用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学校要承担指导家庭教育、开展家校合作的重要责任,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政府要保障学校的安全,维护教育的尊严,为办学安全托底;要发挥监管、引导、服务的多重作用,解决学校后顾之忧,保障学校教育的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此外,社会的不同机构、组织都承担着教育责任,要贯通校内外多种教育形态,充分利用不同社会资源,如少年宫、博物馆、体育馆等,营造积极良好的教育氛围。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德智体美劳,是对人的素养的基本定位;五育并举,是构建和完善教育体系的基本准则。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要相互融合、相互协同、有机渗透、科学发展。课程设置、教材体系、教学安排、治理方式等都要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来做,教师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来教、学生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来学、校长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来办、行政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来管、评价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来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导 薛二勇)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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