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重要部署 答好中小学办学活力改革探索的“成都卷”

2020-09-24 来源:教育部收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明确提出“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发展目标,为全面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指明了方向。成都市作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和“两自一包”改革的首创地,坚持全域和全生命周期现代教育理念,着力在构建新型政校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深入探索,不断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加快推进成都教育现代化,努力为写好中国教育奋进之笔贡献“成都智慧”。

  在建设更明晰的新型政校关系上下功夫

  成都市全面履行党委政府的教育责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牢牢抓住“把方向、抓规划、促建设、保经费、促内能”等重点,加快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党建引领提活力。《意见》第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坚持正确方向”。成都市始终把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作为中小学活力迸发的源头活水和根本路径,大力推进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先后出台《成都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等,全市教育系统年均投入党建工作经费4000余万元,全覆盖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书记)党建工作能力与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专项培训,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党组织覆盖率100%、党建工作覆盖率100%,65所中小学建成“成都市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校”。

  优先保障托活力。《意见》要求,“提升办学支撑能力”。成都市建立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两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滚动实施中小学“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近两年新投用学校373所,标配创新实验室、创客工作坊、综合运动场等场所、设施,确保学校各类教育改革创新有依托、有载体。投入近40亿元实施城乡学校标准化提升工程,完成2万余个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370个中小学运动场塑胶化改造,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全面达到“消除大通铺”“消除超大班额”等办学要求,让各级各类学校静心办学、轻松前行。

  调动内能促活力。《意见》指出,“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成都市整合优质资源、聚合优势动能,按照“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区”方式,构建区域教育联盟发展模式。按照“名校+弱校”“名校+新校”“名校+农校”方式,组建以名校为龙头学校的教育集团,通过输出管理、名师交流等方式实现协同发展。与30余所在蓉高校开展深度共建,打造“环高校优质基础教育生态圈”,以在蓉高校优质资源牵引带动周边中小学优质创新发展。实施“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计划”“公办初中强校工程”“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计划”等行动,新培育老百姓家门口的优质学校。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质量提升三年计划,明确“领航高中”“特色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以特色发展推动活力提升。

  在打造更自主的学校治理结构上下功夫

  《意见》指出“健全办学管理机制”,实现让学校的事情学校办。成都市推动政府管理部门有序退出学校办学的微观层面,通过简政赋权保障学校的用人自主权、组织架构权、经费使用权等,重塑学校内部治理组织结构,不断激发学校内生动力。

  放活经费使用权。推行“包干拨付”,推动“按教师编制数、办公经费等多头测算和拨付”向“按生包干测算和拨付”转变,把公办同类学校上一年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人头经费总额的实际支出作为基数,并落实逐年增长机制,按生均测算后一次性打包划拨到学校,由学校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自主统筹使用。推行“全员预算”,经费细化为部门、岗位的全员预算制度,由个人或团队提出预算申请,报教代会通过后使用。推行“管理委托”,学校事务按照项目打包公开征集执行团队,其工作量作为发放奖励工资的参考。推行“优劳优酬”,在经费使用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绩优酬高、薪随岗变的分配原则,教师绩效工资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

  放活人员聘用权。建立“人员自聘”机制,动态核定试点学校的教职工规模控制数,由学校自主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自主确定招聘教职工数量、标准和程序,相关招聘数量、标准、程序和结果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实行教职工“无编制化”聘任。建立“结构自组”机制,试点学校在核定职数内按规定程序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选任中层干部,制定以工作量、工作业绩、动态考核评价结果为主的教师职称和岗位竞争上岗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放活自主管理权。转变管理重心,将政府相关部门履职重心转换到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依法监管和办学水平评估上,将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校本课程开发、学校经费支配等充分赋权于学校。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从学前到高中的依法治校(园)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依规依章程健全学校决策、监督和执行机构,同时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家委会的作用,充分保障教职工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构建更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上下功夫

  《意见》把教育评价作为撬动中小学活力的关键杠杆,要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成都市作为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在全国率先实施义务教育均衡监测评价、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和教育国际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逐步推动教育评价从模糊向数据转变、经验向实证转变,不断明晰好学生、好教师、好学校、好教育评价标准,以正向激励、评价引领激发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活力。

  构建教育评价“新体系”。制定《区(市)县“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制订包括5个一级、20个二级和31个三级评价指标的《成都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试行)》。推动分散评价为系统评价,对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学生发展、家校合作、教师教学方法与效率等进行综合监测、关联分析,统一理念、统一维度、统一方式、统一评估。推动学业评价为全面发展评价,将学业发展水平、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校管理状况、教师发展状况等纳入评价结果,对学生品德发展、学业水平、情绪行为、体质健康、艺术素养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使评价从单一走向多维。推动群体评价为群体和个体同步评价,基于科学监测数据进行群体性统计评价,形成区域、学校、年级、班级等层面的专项群体报告,形成教师、学生个性化成长报告,使评价从模糊走向精准。推动内部评价为多元评价,将参与监测评价的主体扩大到学生、家长以及街道和社区,构建教师互评、学校自评、学生及家长评校、社区评教的多元评价体系。

  构建监测治理“新渠道”。推动整合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一线师资和专业机构力量,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等机构及配套系统,科学实施教育质量综合监测。搭建多元数据采集系统。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工作制度,研制具有区域特色的监测工具,规范运行质量监测工作流程,采取纸质、电子化、现场实操相结合等方式实施监测。精准设计监测周期。对“学业发展水平”“体质健康状况”等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指标实行每年度监测,对“学校管理”“教师发展”等关键指标实行2至3年周期性监测,完善区域、学校、班级、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主体的原生数据和衍生数据,形成标准化、全覆盖的数据库,实现横向可比较、纵向可追踪。

  构建结果运用“新模式”。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市所有区县,重点对义务教育校际和县域资源均衡配置水平、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等开展年度监测、分析并发布公告。强化诊断性,评价结果不计总分、不排名次,重在反映相关指标的达成度、优势及不足。强化改进性,每年对监测评价报告进行专业解读,指导区(市)县和学校找准方向和路径,完善教育质量内控机制;强化考核性,将质量水平改进提升情况纳入目标考核,扭转单纯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成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强)

(责任编辑:曹建)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