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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督导作用 强化工作保障 扎实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2016-12-15 来源:教育部收藏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督促地方政府和学校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是教育大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总计1511.87万人,做好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责任重大。对此,我省将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全面落实《办法》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与督导水平。

  一、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发挥督导作用

  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我省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围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预警防范、教育演练、重点治理和事故处理等内容,突出全面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好我省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提高专项督导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发挥专项督导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督导,督促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形成责任明晰、保障有力、运行有序、实效突出的工作机制。落实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制度,把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进行问责。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特大、重大责任事故的,按照规定开展调查处理。

  二、推进学校安全建设,落实工作保障

  《办法》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涵盖校园安全事件方方面面,涉及事件发生前后的各个环节,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划出了底线。对此,我省将对照《办法》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一)突出做好预警防范。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了中小学地方课程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全省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促进学生安全习惯的养成。在省级层面推进山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建设,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在地市层面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平台建设,推动安全教育在线教学和在线管理、评价考核,逐步实现学校安全教育科学化、常态化和信息化。继续开展“1530”安全警示教育,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突出做好“三防”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安防投入,配齐配足专兼职保安人员及防卫器械,逐步将中小学和幼儿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积极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强化校园内部管理、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警校联动机制建设、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等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做好重点治理。推进“山东省学校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统计分析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增强预判性。加强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加快推进《山东省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工作,逐步构建起“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校车监管体系。着手起草制定《山东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系统构建校园纠纷处理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学生权利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健康成长放到第一位,切实做到认识上清醒坚定、毫不含糊,工作上狠抓落实、丝毫不松,以“零隐患”的标准,严密组织,精心部署,严防重大事故、案件发生。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积极会同省综治、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不断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 “一票否决”制度,着力形成发生事故要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也要严厉问责的工作氛围,提高学校安全工作质量和效率。(山东省教育厅厅长 左敏)

(责任编辑:姚振(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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