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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提高有保障 荣誉表彰有制度 职称评定有倾斜

甘肃为乡村教师送“大礼包”

2015-11-18 来源:《中国教师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韩世文)11月1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正式决定从今年开始,实施一项为期5年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和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等措施,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这是寒冬里甘肃省政府为全省乡村教师送出的“大礼包”。届时,乡村教师待遇将总体高于县城教师。

  甘肃省乡村学校众多,教师数量庞大。据甘肃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旦智塔介绍,截至2014年底,甘肃共有农村学校8544所,占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81.24%。在22万多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中,乡镇及以下单位任教的专任教师18.7万人,其中还有7600余名代课人员。

  甘肃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主要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补充、培养培训、生活待遇、奖励扶持、编制管理、交流轮岗、责任落实等方面出台了系列组合支持措施。

  《实施办法》要求,全面落实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高于县城教师。在全省乡村教师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元至600元的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教师适当提高标准。切实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待遇,在绩效工资实施总量的30%范围内(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县市区给予乡村教师一定的交通补助。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一次体检,对于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专家下乡巡诊。

  除了提高待遇,《实施办法》还要求建立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荣誉制度,对乡村教师予以鼓励。省政府将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予以表彰;市县政府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表彰;适当扩大省政府“园丁奖”表彰数量,名额分配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乡村教师倾斜。

  对乡村教师普遍关注的职称问题,甘肃省也将稳步推进改革,实行评聘合一、动态管理,加大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支持力度,保证指标分配乡村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人数比例。

  另据了解,甘肃省还将重新核定乡村教师岗位编制,按照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城市标准统一核定,逐年合理消化、多渠道解决2003年以前县级政府聘任的代课人员问题,到2020年力争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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