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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

2013-03-20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自成立以来遵循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的高等教育新模式。

    严格按照章程办学。学校设立时就依据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了大学章程,对学校办学理念与特色、发展目标与战略、治理结构、领导体制、教师的学术权力、学位授予、学生事务、经费来源、财产与财务制度等重大事项做出规定。

    建立多方参与的大学治理结构。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股东会、董事会和社会共同治理的模式,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治理结构。董事会和校长之间的权责利及二者间关系界定清晰明确。成立了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外导师团队、家长联谊会,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

    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涉及学术判断和发展的事务,如学科建设、学术评价、教师学术水平判断和升迁、学生升级及学术违纪处罚、具体的教学管理等事务均由专门的学术组织或委员会处理。行政负有监督责任。如果学术权力决策所依据的事实成立和程序合法,行政权力会全力支持学术权力的判断和独立性,不会直接干预学术事务。

    实行学生自治。学校从招生、课堂、社团、实习到毕业等所有环节都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学生全程参与,并围绕育人的中心地位构建相应的组织架构和支撑体系。在学生管理方面,遵循学生自治、学校引导与服务的原则,要求学生学会独立承担成人的责任,学校提供引导、服务和帮助。在引入英国严格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上,整合美式教育的灵活性、中国教育的扎实基础,积极探索适应全球化及知识和网络经济环境下的知识组织(大学)的管理支撑平台。(西交利物浦大学)

(责任编辑:赵亚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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