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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

2019-12-25 来源:教育部收藏

  12月15日,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云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陈舜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虎反馈督导检查意见。本次反馈会是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于12月9-15日对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检查后召开的。督导检查组认为,云南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郑富芝指出,云南省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将成为全国第22个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省份。要以此次接受督导检查为新起点,持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健全监测复查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程度;切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努力实现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为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保驾护航。

  陈舜表示,云南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加强监测复查,扎实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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