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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

2018-12-05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督导检查组于11月26日至12月1日对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1日下午,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督导检查组认为,贵州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朱之文在讲话中指出,贵州省秉持“富民必先强教,兴黔必先兴教”的工作理念,落实政府责任,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质量,关爱特殊群体,整体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成为西部地区第三个整体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省份,这是贵州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全国特别是中西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具有积极示范作用。

  朱之文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高度重视解决仍然存在的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资源配置还不够均衡、学校管理还不够精细、教育质量还不够优等突出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提升育人质量,坚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谌贻琴表示,坚持把教育作为拔穷根的根本之策,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坚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持续扩大义务教育供给;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坚持提升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坚持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坚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充分激发教育事业的动力活力。

  贵州省副省长魏国楠出席会议。国家督导检查组反馈督导评估意见。

  本次督导检查重点对贵州省此次申报的30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前4年已经通过认定的59个县(市、区)进行了数据核查,并从中抽取2个区进行了实地复查。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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