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献

各地语委守正创新、深化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

——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系列之一

2021-10-22 来源:教育部收藏

  编者按:2020年10月13日,新时代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在北京召开。一年来,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战线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把握机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情况予以编发,供参阅。

教育部简报〔2021〕第19期

  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召开以来,各地语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研究制定国家语言发展规划、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快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深化国际中文教育和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迅速行动,抓好宣传部署。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召开后,各地召开省级语言文字会议,组织专题讲座、干部培训、研讨交流等,全面系统开展会议精神的宣传解读和部署落实工作。截至2021年10月8日,四川、贵州、湖南、湖北、内蒙古、陕西、山东、北京、广东、青海、广西、浙江、上海、海南、江西、河南、安徽、云南、新疆、甘肃等20个省(区、市)先后召开省级语言文字会议,多数省(区、市)会议覆盖省地两级语委委员单位、所在地高校和其他有关单位等,贵州全省9个市(州)政府负责人参加了全省语言文字会议,北京市会议规模达1000余人。各地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指导性文件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或分工方案,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压实工作责任。截至2021年10月8日,河北、天津、内蒙古、青海、上海、浙江、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湖北、江苏、新疆、重庆、河南、云南、安徽等16个地方先后出台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或落实国办文件的分工方案;广西、湖北等地还编制了语言文字“十四五”专项规划。

  把握机遇,抓好条件保障。各地以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为契机,调整省级语委机构,增加经费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机制建设方面,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14省(区、市)调整了省级语委。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将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调整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广东恢复设立了省语委;北京将市语委恢复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在人员编制方面,吉林、黑龙江、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省级语委办落实增加了专职人员;山东、广东等省语委办落实增加了兼职人员;海南积极开展对各市县语委工作机构配置、语言文字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摸底调查,为进一步配齐配足工作人员打好基础。在工作经费方面,2021年,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21个省(区、市)增加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其中,青海增加955万元、贵州增加530万元、云南增加500万元,内蒙古、江西、广西分别增加200万元,浙江、福建、湖南、四川、陕西、宁夏分别增加100万元,21个省(区、市)累计增加3543.94万元。

  创新举措,推进高质量发展。各地积极适应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地方发展实际,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探索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其中,河北省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机制,提出“坚持语言文字规范化三纳入”,即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县级以上政府语言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监督检查范围,纳入行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和普法教育内容。上海市提出“重点人群语言能力培训”“区域和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通报”“城市语言服务资源建设”“中华经典诵读”“城市语言文字基础能力提升”等五大专项行动。江苏省不断完善语言服务机制,实施语言文字筑桥计划,支持常州、苏州、盐城等地高校结合当地园区建设,开好办优韩语、德语、阿拉伯语、日语等外语专业,培养和储备适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语言人才。西藏自治区将“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年度地市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自治区教育督导办将“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地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青海省印发《学前儿童普通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完善学前语言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语言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普通话教育全面发展,并安排93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保障行动方案落地实施。

(责任编辑:曹建)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