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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召开全省教育大会 以教育现代化支撑云南现代化

2019-07-11 来源:教育部收藏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辑〔2019〕第26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2019年5月23日云南召开全省教育大会,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云南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大会基本情况

  云南省教育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工作部署会、动员会、推进会,是云南处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教育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云南教育的短板和问题,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开启了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阮成发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李江,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讨论了《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征求意见稿)》和《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11项重点工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各州(市)党政有关负责同志和教育工委、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大会主要成果

  (一)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学校调研考察,就教育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就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深刻回答了教育事业发展中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教育工作的战略定位、根本任务和科学规律,切实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九个坚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加强教育工作,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推进新时代云南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教育取得的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强化教育保障,补短板、调结构、促公平、提质量,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持续推进大中小学党建和德育工作,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通过高校巡视发现并纠正整改一大批突出问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9.6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1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8.4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1.7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云南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相继实施,建立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的生均经费保障体系和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帮扶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高速网络光纤实现全覆盖。教育开放不断扩大,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省校战略合作高校达23所。搭建“云南—南亚东南亚教育合作论坛”、“南亚东南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上合组织青年交流中心等一批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来滇留学生达1.93万人。建立乡村教师奖励制度,启动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实现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全覆盖,教师职业素养持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尊师重教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明确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国情省情,遵循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和治理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到203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97%、97%、65%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比例不低于95%,教育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四)明确提出以教育现代化支撑云南现代化。会议指出,要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让各族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关键靠人才,根本靠教育。教育兴则云南兴,教育强则云南强。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先手棋,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教育就是抓民生、抓教育就是抓未来”的理念,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上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地位,以教育现代化支撑云南现代化。

  (五)部署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的11项重点工作。会议提出,根据云南实际和《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做好普及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义务教育学校体育、中小学劳动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普及高中教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提高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11项重点工作。通过推进重点工作,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资源和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和平均每天劳动1小时,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激发地方政府建设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性,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提高办学质量,推动高校以学为中心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要求,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用好“指挥棒”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育改革,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形成多层次学习培训体系。坚持系统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和教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和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握精髓、抓住根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教育,推动有条件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党课团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面向本、专科学生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公共选修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等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材教学、校风学风建设之中。把思想品德和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下功夫”要求落实到位,坚持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着力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水平,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三)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坚持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聚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等教育薄弱地区以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较低、资源不足地区,实行差别化精准支持政策,更加注重用好增量和盘活存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教育脱贫攻坚,切实提升各族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学前教育阶段,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严格执行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制度,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幼有所育。义务教育阶段,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强化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解决好随迁子女教育问题。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改革高中招生制度,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互通机制,推动初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和从业人员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等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学生就学需求。

  (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注重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改革激活力、增动力,着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结合大中小学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培养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结合起来,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师德失范行为划出底线红线。大力振兴教师教育,重点支持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扩大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切实提高生源质量,提升师范教育水平。抓好教育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教师全员培训体系,深入实施中小学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和义务教育青年教师集中培训计划,扶持建设一批专业的教师培训机构,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确保教师培养质量。

  (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各领域,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落实各级党委和教育部门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范职业院校党建工作,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课堂课外、网上网下,坚决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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