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

关于教育费附加专款专用的咨询

2021-07-08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及各省市关于地方教育费附加专款专用的规定是否有效?两项附加是否可以统筹用以教育以外的支出?(留言时间:2021-6-7)

  答复:1986年国务院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及2011年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关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目前仍然有效。目前,两项附加均已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财务司提供)

(责任编辑:姚振)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