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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在老师教育学生时的具体适用

2021-02-08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1.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15秒)时多次故意提高音量大声训斥,对学生造成精神压力,是否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定》?

  2.学生为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当场以相同的语气和音量喊回去 是否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定》?

  3.老师因学生一周内3次踩点或迟到半分钟内而惩罚学生连续一星期扫办公室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定》吗?

  4.老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威胁学生“若认为罚扫一周办公室是体罚行为”则不允许出办公室,限制学生人身自由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定》吗?十分感谢解答!(留言时间:2020-12-29)

  答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概括式列举了教育惩戒措施,是为了给学校、教师提供指导。按照《教育法》规定,学生有遵守行为规范、校规校纪、尊敬师长的义务,据此《规则》明确,对于学生故意不服从教育、管理的,应当批评教育,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具体实践中学校、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还可以结合本校校规校纪规定,结合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并注意掌握教育的艺术,以达到最佳育人效果。(政策法规司提供)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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