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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来源:《中国妇女报》

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由“谋业”转向“人本”

将从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推动中高职贯通衔接培养、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打通高职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12月27日,在2022年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介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但绝不是单纯的就业教育。”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意见》对扭转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鄙视,消解职普分流带来的教育焦虑有重大作用。

  职业教育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

  “《意见》破除了‘矮化’‘窄化’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直击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判断,极具理论与实践价值。”陈子季说。

  他指出,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由“谋业”转向“人本”,更加注重服务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改革重心由“教育”转向“产教”,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场域由“区域”转向“全局”,更加注重支撑新发展格局;职业教育发展路径由“分类”转向“协同”,更加注重统筹三教协同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由“单一”转向“多元”,更加注重社会力量参与。

  近年来通过各方面努力,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幅增长,中职、高职学校每年为国家培养约1000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中职、高职学校在人才培养规模上,已分别占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陈子季介绍,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意见》将从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推动中高职贯通衔接培养、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打通高职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他特别提到,教育部将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职教高考方案,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制定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指导意见,支持各省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中职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4)七年贯通、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2)五年贯通培养;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

  “希望通过这些举措明确:职业教育不是‘终结教育’,也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而是特色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既可以升学,也可以就业,还可以先就业再升学,最大程度地来拓宽学生多样化、多途径成长成才的通道。”陈子季说。

  十个左右省份率先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

  “职业教育不能简单理解为职业学校办的教育,职业教育的改革涉及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彻底扭转职业教育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等问题,既要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也要统筹考虑宏观中观微观,还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组织制度优势。”陈子季说。

  针对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他介绍,《意见》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可概括为“一体、两翼、五重点”。

  “一体”,即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是改革的基座;“两翼”,即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改革的载体;“五重点”,即围绕职业教育自立自强,设计的五项重点工作,包括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展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

  陈子季表示,下一步将从点、线、面三个方面抓落实。点上突破,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地方先行示范,打造样板。2023年初,先选择10个左右省份,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一省一案”编制落实方案,“一省一策”给予差异化支持,“一省一台账”逐项推动落实;线上提升,针对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地方“不敢碰”“不好讲”的难点,在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向社会传递信号、给地方提供支持,引导基层大胆试大胆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用好《意见》的政策红利。(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韵曦)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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