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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来源:中国教育报客户端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教育某些领域过度资本化、过度商业化亮红灯

  中国教育报客户端北京5月17日讯(记者 高众)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这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颁布实施的第一部教育法规,意义重大而深远。对此,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表示,民办教育界对修订后的《实施条例》期待许久、期望甚高,这是民办教育法制环境建设的重要进展,对当前民办教育某些领域中出现的过度资本化、过度商业化亮了红灯,将在稳定发展预期、明确发展方向、引领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日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专门召开了业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学习新《实施条例》。刘林介绍说,总的来看,新《实施条例》符合业界预期,认同度比较高,对真正以立德树人为目标的举办者而言,新《实施条例》是长期利好。新《实施条例》在保留、强化原《实施条例》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支持措施的同时,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无序竞争、违规办学等行业乱象加强了行业监管,通过“设禁区”等方式对当前民办教育某些领域中出现的过度资本化、过度商业化亮了红灯。

  “对这些禁止、限制措施,民办教育业界代表认为这是对少数、少量不符合政策方向和群众利益的办学行为的有力纠正,是对民办教育的保护与支持,符合绝大多数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初心和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期盼。”刘林说。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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