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2019-09-05来源:《新京报》

八部门发文规范教育App 2019年底完成备案工作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9月5日,《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对教育App实施备案制度,并要求在2019年底完成备案工作。

  据悉,备案管理的办法初稿目前已经形成,将于近期进一步征求意见,计划在9月底前印发管理办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一些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家长带来了困扰,亟需规范和引导。

  据悉,该意见由教育部、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等八部门联合发布。

  不设置准入许可 支持新业态发展

  意见明确,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雷朝滋称,对教育App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设置准入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严守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

  建立备案制度是基于什么考虑?雷朝滋表示,一是出于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了网站、网校审批许可。

  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教育网站网校审批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雷朝滋称,建立备案制度,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可准确掌握教育App供需双方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掌握教育App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规范引导教育App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教育部鼓励推荐优质教育App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头雁效应。鼓励购买优质教育App服务创新供给模式,促进产业发展。

  备案细则将由教育部制定出台

  意见要求,建立教育App备案制度。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业务备案,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和所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信息。

  对于已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在上线新应用前,应当在备案单位更新相关信息。

  雷朝滋介绍,备案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各省分头实施,企业属地备案”的原则开展。

  国家统一标准,就是指教育部要制定教育App备案的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主体、备案的时间、备案内容和备案流程;

  各省分头实施,就是明确以省为单位,推动备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机构进行备案;

  企业属地备案,是指教育App提供者为企业的,要到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一省备案、全国有效;教育App提供者为学校的,按照属地关系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雷朝滋表示,将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做支撑,实现“一省备案、全国有效”和全程网上办理,方便企业和学校备案。备案结果网上公示,公众和机构均可查询,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

  意见指出,各地要在2019年底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开展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2020年底,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谢沂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